金融與投資/股票
零股交易 

買賣股票數量不足一交易單位者為零股交易。並於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1:40至2:30接受申報,即以普通交易市場當日個股開盤參考價上下7%為限,並於下午2:30後以集合競價方式一次撮合成交,零股交易申報時間截止前5分鐘(即下午2:25至2:30)揭露依集合競價規則所試算零股之最佳一檔買、賣價格,另證券經紀商於受託賣出零股時,應先查驗其委託賣出之股數後,始得辦理受託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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