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投信敦聘吳火生擔任執行副總經理
2007/07/02 09:18:00


富邦投信29日宣布,自七月二日起,正式聘請吳火生擔任該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掌管富邦投信股票投資處,並兼任新金融商品處主管。

富邦投信隸屬富邦集團六大事業群中的投資管理事業群。富邦投信指出,為了落實集團組織改造工程,在事業群中設立資金管理防火牆,將自有資金與非自有資金之投資管理與決策流程進行切割。此次敦聘吳火生擔任富邦投信執行副總經理,掌管富邦投信旗下的股票投資處及新金融商品處,即是屬於投資管理事業群中非自有資金之投資管理;原股票投資處副總經理馬寶琳則調任掌管事業群中之自有資金業務。

富邦投信表示,吳火生資歷完整,擁有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希望今後能借重吳火生在總體經濟與投資研究的的專才,帶領投資研究團隊,有效提高富邦投信的基金績效,為投資人創造最佳的投資效益。

吳火生簡歷:

年次:民國50年
學歷:台大經濟學系、淡江金融研究所碩士
經歷:金鼎投信總經理(92.01∼96.06)
遠雄人壽資產管理部執行副總(90.09∼91.12)
日盛投信總經理(88.03∼89.07)
群益投信總經理(86.05∼88.02)
建弘證券集團研究員、研究部主管(74.07∼85.11)


•相關投信:富邦投信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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