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提列呆帳損失,去年每股稅前EPS降至1.30元
2015/02/06 16:35:55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909)榮成-代重要子公司無錫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及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公告銷售客戶發生逾期帳款情事

1.事實發生日:104/02/06
2.公司名稱:無錫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及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重要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重要子公司無錫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及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之銷售客戶吉春集團,無法如期給付貨款。
8.因應措施:
(1)無錫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及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對吉春集團之逾期帳款金額總計為人民幣78,517仟元,參酌律師法律評估意見書,針對吉春集團貨款於2014年底提列呆帳損失人民幣68,367仟元。
(2)無錫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及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除積極向吉春集團催討逾期帳款外,亦已委任律師採取法律措施,以期將影響數降至最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無錫榮成紙業有限公司及浙江榮成紙業有限公司目前營運良好,與其他客戶間之業務往來亦正常,相關應收帳款保全作業將更加嚴謹,以有效管理風險,維護公司與股東的權益。
(2)吉春集團與本公司重要子公司往來超過12年,貨款給付正常。此次係受其為他人背書保證拖累所致。
(3)此次提列呆帳損失金額對本公司之影響為原104/01/09公告103年1-12月累計自結合併稅前損益將由新台幣1,523,670仟元,降至新台幣1,202,059仟元;稅前EPS將自每股1.71元降至每股1.30元。
附註: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