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報告指出,新加坡政府透過討論社會契約的方式指引財政預算案的制定為極具特色的治理方式
一、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5)年1月21日報導引述「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的「新加坡2025年財政預算制定方式」(Budgeting in Singapore in 2025)報告指出,新加坡政府在制定政策及決定財政預算的某些項目之前,會先透過討論「社會契約」(社會契約意指政府與人民間對於雙方角色與責任的共識)的方式瞭解當地民眾的需求,以指引財政預算案的制定方向,體現星國政府與民眾在社會關懷與發展方面攜手共進的關係,為新加坡極具特色的治理方式。
二、前揭報告是根據新加坡的財政預算管理、過去幾年編定預算案流程的變革,以及財務報告的透明度等進行全面檢視。OECD上次對新加坡發表類似的報告是在2006年。星國的社會契約可追溯至1960年建國時期,核心原則包括:自力更生、共同責任、社群支持網絡,以及透過就業與經濟成長實現繁榮發展。最近一次進行全國社會契約討論是在2022年至2023年的「新加坡攜手前進」(ForwardSG)運動,結論已體現於2023與2024財政年度的預算案中,包括兒童發展、就業與退休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三、前揭報告表示,新加坡政府在明確定義的預算架構內運作,以清晰的財政目標為指導原則,長期以來在國際上享有良好的財政紀律聲譽,並確保政策的財務永續性。由於1990年至2000年經濟與人口同時高速成長的時期已過去,目前新加坡面對經濟成長放緩、人口高齡化加劇,以及出生率遠低於替代水準的情況,政府須在財政狀況趨緊的情況下做出調整,以保持財政的永續性。
四、此外,為因應更高的社會與醫療保健支出,新加坡政府已經對財政預算案架構進行多次改革,包括:(1)修改中央公積金架構來加強退休保障;(2)設立國家儲備淨投資回報制度,以允許現任政府動用前幾任政府所累積國家儲備金預計長期實際回報的至多一半;(3)允許政府為國家重大資本支出借貸;(4)透過特別基金更好地規劃未來支出。
五、新加坡社科大學(SUSS)副教授何偉倫表示,新加坡實施嚴格的財政紀律,憲法要求每一屆政府在任期內皆須維持預算平衡,且政府不得透過借貸來支付營運開支,亦不能隨意動用過去累積的儲備金,以及在憲法內的規則需獲得國會超過三分之二的議員支持才可修改。財政預算案參考「新加坡攜手前進」對社會契約的檢討內容,反映出治國的方向,亦彰顯星國政府在制定政策時顧及民眾的長期願望。(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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