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投信 - 台股ETF新兵報到 中信臺灣智慧50(00912)准募
2022/05/31

看好台股下半年吹反攻號角,中國信託投信繼去年推出3檔台股ETF後,2022年重磅推出「中信臺灣智慧50 ETF(00912)」,追蹤「臺灣指數公司特選臺灣上市上櫃智慧50指數」,擬訂6月13日至6月15日募集,期使在股市多空難掌握的當下,提供投資人強攻力守的新ETF標的。

中信臺灣智慧50 ETF(00912)經理人張圭慧表示,目前市場最擔憂的議題為俄烏危機引發的經濟衰退及通膨風險,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預估台灣經濟成長維持在3.5%~4.5%區間,且通膨走勢也相對於其他亞太地區國家趨緩。雖然今年以來因美國升息帶動資金回流,不過內資法人部隊依舊看多力挺,台股仍相對國際股市強勁,加上台股企業獲利佳、殖利率相對高,待外資歸隊可望進一步助攻下半年台股行情。

張圭慧樂觀看待台股下半年迎東風,且台股已歷經大幅度修正,有基本面的資產是具成長潛力的投資標的,然而過去無論是市值型或股息型的台股ETF僅專注在單一篩選面向,觀察過去10年,隨著景氣循環輪動,產業在不同的景氣循環位階下各有表現,若只側重單一條件,難免會「顧此失彼」。

因應時局變化,「中信臺灣智慧50 ETF(00912)」所追蹤的「特選臺灣智慧50指數」,其最大特點就是法人級選股流程。依流動性篩選後,選取前50大市值之上市櫃股票,在自由流通市值加權為基礎下,再依成長、規模、品質、價值、動能5大投資因子調整權重,能在景氣變化或市場風格轉換時,更能調整至較佳的投資風向。

張圭慧指出,根據「特選臺灣智慧50指數」自2009年以來的回測績效,勝出臺灣50報酬指數報酬率高達163%,其中加入因子機制購是進化指數超額報酬的重大關鍵。

中信投信強調,影響金融市場兩大因素:聯準會升息及俄烏戰爭,有望在下半年逐步明朗,根據主計處3月最新預估今年GDP為4.02%,若以過往台股與GDP走勢高度相關性來看,下半年台股可望跟隨GDP築底反彈。即將推出的「中信臺灣智慧50 ETF(00912)」精選法人常用5大選股因子,建構強攻力守的投組架構,讓投資效能更上層樓。

「中信臺灣智慧50 ETF(00912)」小檔案

基金簡稱

中信臺灣智慧50

基金經理人

張圭慧

發行價格

新臺幣15元

追蹤指數

特選臺灣智慧50指數

經理費

20億以下(含):0.4%;20億~50億(含):0.35%;50億以上:0.30%

保管費

0.035%

風險報酬等級

RR4

收益分配

每季配息【3/6/9/12月評價】**

保管銀行

彰化銀行

資料來源:中國信託投信整理,2022/04。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經理公司得依本基金收益之情況自行決定每次分配之金額或不分配,故每次分配之金額並非一定相同。註:基金風險報酬等級之分類標準,主要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進行分類;依中國信託投信之風險報酬等級表達原則,其中RR1~RR2為保守型,RR3~RR4為穩健型,RR5為積極型。註:基金風險報酬等級係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訂定,該分類標準係計算過去5年基金淨值波動度標準差,以標準差區間予以分類等級,分類為RR1-RR5五級,數字越大代表風險越高。此等級分類係基於一般市場狀況反映市場價格波動風險,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不宜作為投資唯一依據,投資人仍應注意所投資基金個別的風險。投資人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可至投信投顧公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查詢。**若本基金成立日早於2022/6/30,則成立日後六十個日曆日(含)後,經理公司應按收益評價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及收入情況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若本基金成立日為2022/6/30後,則起滿一百八十個日曆日(含)後,經理公司應按收益評價日之本基金淨資產價值及收入情況進行收益分配之評價。

附註:
註1: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註4: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5: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6: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註7: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註8: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9: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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