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投信 - 中信臺灣智慧50(00912)首配息
2022/10/07

進入2022年最後一季,今年台股ETF市場話題不斷,國內首檔納入5因子選股的「中信臺灣智慧50」(00912)配息公告出爐,擬配0.2元,實際配發金額1017日公告、1019日除息,投資人最晚在1018日買進或持有,皆可參與本次配息,分配收益日為1121日。

中信投信表示,中信臺灣智慧5000912)與市面上多因子ETF的差異在於,透過5種風格因子掌握市場輪動,每季監控調整個股權重,掌握循環時機提升績效,更在市場波動環境下,提升投資防禦能力,領航投資人,堪稱台股GPS

中信臺灣智慧5000912)經理人張圭慧表示,受全球升息抗通膨影響,今年資本市場波動衝擊加劇,但以近五年大盤指數比較,中信臺灣智慧50 ETF所追蹤的「特選臺灣智慧50指數」漲幅約77%,領先臺灣加權指數漲幅44%,每季透過因子監控選股調整投資組合,更納入防禦機制,以圖在震盪的環境中,創造更靈活彈性投資模式。

展望台股後市,張圭慧指出,升息恐慌下,中長線仍偏箱型整理,在產業與投資市場面臨調整情況,對多數投資人而言,選擇政策性支持產業、或受惠升息利差的金融類股做為存股標的,是最有可能長期成功的投資策略。

中信投信提醒,目前為第一階段公告配息金額,最終公告金額可能因規模變化而改變,配息率不等同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若內容涉及個股、類股或產業,僅為參考舉例,不代表個股、類股或產業推薦,且不為未來投資獲利之保證,亦不一定為投組未來之持股。以上資料僅為歷史數據,不為未來投資獲利之保證,在不同期間下,可能得到不同數據結果。本基金追蹤指數為「臺灣指數公司特選臺灣上市上櫃智慧50指數」,指數發布日為2022/03/21,發布日前之資料為指數回測結果,不代表基金投資組合之實際報酬率及未來績效保證,實際表現可能與回測結果有所差異。

 

 

 

【以下為投資警語】

【中國信託投信獨立經營管理】本公司經理之基金,皆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並不表示絕無風險,本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投資之盈虧,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亦不必然為未來績效表現,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公開說明書可至下列網址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或經理公司網站http://www.ctbcinvestments.com。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本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交所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計算盤中估計淨值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臺灣指數免責聲明】臺灣指數公司特選臺灣上市上櫃智慧50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指數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檯買賣中心)(以上機構合稱「合作單位」)共同開發,並由臺灣指數公司單獨授權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合作單位」並未以任何方式贊助、背書、出售或促銷「中國信託臺灣智慧50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且「合作單位」亦未明示或默示對使用指數之結果及/或指數於任一特定日期之任一特定時間或其他時間之數據提供任何保證或聲明。指數係由臺灣指數公司所計算。然「合作單位」就指數之任何錯誤、不正確、遺漏或指數資料之傳輸中斷對任何人均不負任何責任,且無任何義務將該等錯誤、不正確或遺漏通知任何人。

附註:
註1: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註4: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5: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6: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註7: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註8: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9: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10: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