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人委會發布支持中小企業實施數位轉型至2025年計畫案
2024/09/09 16:47:12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頃發布支持該市中小企業實施數位轉型至2025年之計畫案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頃發布支持該市中小企業實施數位轉型至2025年之計畫案。該計畫旨在支持中小企業實施數位轉型以優化營運,提高生產經營效率及競爭優勢,為該市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為實現該等目標,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指派各廳及郡、縣、守德市人委會協助企業在該計畫資訊入口網站(http://smedx.vn)註冊帳戶;並鼓勵全市中小企業、合作社、經營戶透過上述網站及https://dbi.gov網址獲取及更新資訊,從而提高數位轉型之意識,以及使用數位平臺進行數位轉型等。此外,各部門與地方定期舉辦企業數位轉型會議及研討會,為企業提供數位轉型之資訊、分享經驗、介紹與應用數位平臺以協助企業數位轉型。

在此期間,胡志明市亦根據越南政府2021年8月26日第80/2021/ND-CP號議定有關協助中小企業施行細則,提供中小企業數位轉型之諮詢費用及方案。(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附註:
註1: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註4: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5: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6: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註7: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註8: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9: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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