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稱 『一季富利』005雙元匯率連動債券 英文名稱 N/A
發行機構 荷商荷蘭銀行(2010/2/6起更名為蘇格蘭皇家銀行) 保證機構 荷商荷蘭銀行(2010/2/6起更名為蘇格蘭皇家銀行)
掛牌交易所 N/A 計價幣別 歐元
商品種類 利率 交易日 2006/9/1
發行日 2006/9/8 預定到期日 2006/12/18
執行日
其他補充事項

中文產品說明暨風險預告書

本產品說明書係供委託人作為信託投資本產品之參考依據,委託人於信託投資前應詳細閱讀,並基於個人獨立審慎之判斷來決定投資與否!惟本中文產品說明書雖為發行銀行所幫助提供,但仍為英文說明書之摘譯版,相關風險可能無法完全詳述。就詳細資料部份,委託人可參閱本商品之英文說明書,或洽本行之理專人員。

一般條款

發行機構信用評等

穆迪Aa3 標準普爾AA-

發行價

100%

債券面額
單位

1,000歐元

定價日

2006年9月1日

評價日

2006年12月11日

執行匯率

定價日當天東京時間下午五點整,於路透社TKFE頁之歐元兌美元之即期匯率加【5點 (於定價日時確定) 】

評價匯率

評價日當天東京時間下午三點整,於路透社TKFE頁之歐元兌美元匯率

固定收益

歐元年化6% ;ACT/360標準計息。於到期日時與本金以同樣幣別給付。

到期贖回

於到期日,發行機構將支付債券持有人下列金額之一:

  1. 當參考匯率在評價時點低於或等於執行匯率,則贖回歐元金額:本金x 100%
  2. 當參考匯率在評價時點高於執行匯率,則贖回美金金額:本金x 100%x執行匯率

(因作業需要,實際入帳日為5-7個工作天之後)

次級市場

本商品全期閉鎖三個月,無提供次級市場

工作日調整慣例

次一交易日慣例(調整)

營業日

倫敦,紐約,歐元區

計算代理人

荷蘭銀行

結算機構

Euroclear 及 Clearstream

適用法律

英國法

情境模擬
最差情況 到期時若歐元兌美元高於執行匯率,則投資本金及收益都會被以執行匯率的匯率轉換成美金,此為匯率風險
較佳情況 到期時若歐元兌美元低於或等於執行匯率則貨幣就不會被轉換,投資年化收益6%
申購限制
信託總額
下限
歐元300萬元整。若屆交易日本行整體信託金額不足下限,則本行得無息退還委託人原信託本金及手續費。
申購限制 每次最低申購金額為5,000歐元,並以每千歐元累加。
相關費用

信託手續費

0%。

信託管理費

0%。

銀行通路服務費

費率0% 至5%,視市場情形而定。

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及方法 以信託本金乘上費率計算之。

由交易對手給付予受託人,於債券發行時一次給付。

委託人暸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本契約項下信託業務(特定金錢信託)之相關交易時,可能得自交易對手之任何費用,均係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

商品說明 本產品為匯率連結型商品,其投資因暴露於匯率風險之中,因而為不保本之商品。委託人於信託投資前應審慎考量本身之投資風險並基於個人獨立審慎之判斷來決定投資與否!
注意事項 結構型商品以信託方式為之,並非一般傳統存款,而係一項投資。其投資盈虧端視標的資產之價格、指數之波動或績效,或約定信用事件的發生與否。銀行不擔保信託業務之管理或運用績效,且信託財產經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者不受存款保險之保障。

產品投資風險預告:委託人依特定金錢信託業務之方式,將資金信託與受託人投資本產品前,應行詳讀右列各項事宜,並了解從事該項投資可能產生之潛在風險。

一、最低收益風險(Minimum Return Risk):投資期間內所連結的標的表現不佳時,委託人到期時可能被轉換投資之本金及收益。

二、委託人兼受益人提前贖回的風險(Early Redemption Risk):本債券未發生違約之狀況下,發行機構於到期日時,將保證100%償還原始信託本金或以執行匯率轉換為等值美元。如提前贖回時必須以贖回當時之實際成交價格贖回,則可能會導致信託本金之損失。因此,當市場價格下跌,而委託人又選擇提前贖回時,委託人會產生損失。惟本債券全期閉鎖,並無提供次級市場供委託人執行提前贖回之行為。

三、利率風險(Interest Rate Risk):本債券自正式交割發行後,其存續期間之市場價格(mark to market value)將受發行幣別利率變動所影響;當該幣別利率調升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下降,並有可能低於票面價格而損及原始投資金額;當該幣別利率調降時,債券之市場價格有可能上漲,並有可能高於票面價格而獲得額外收益。惟本債券全期閉鎖,並無提供次級市場供委託人執行提前贖回之行為。

四、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本債券不具備充份之市場流動性,對於金額過小之提前贖回指示單無法保証成交。在流動性缺乏或交易量不足的情況下,債券之實際交易價格可能會與債券本身之單位資產價值產生顯著的價差(Spread),將造成委託人若於債券到期前提前贖回,會發生可能損及信託原始投資金額的狀況,甚至在一旦市場完全喪失流動性後,委託人必須持有本債券直到滿期。惟本債券閉鎖至到期,委託人申購前應做好未來現金流量規劃。

五、信用風險(Credit Risk):本債券之發行或保證機構為荷蘭銀行,委託人須承擔本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之評估,端視委託人對於債券發行或保證機構之信用評等價值之評估;亦即保息條件係由發行或保證機構所承諾,而非受託人之保證。

六、匯兌風險(Exchange Rate Risk):本債券屬外幣計價之投資產品,若委託人於投資之初係以新台幣資金或非本產品計價幣別之外幣資金承作本債券者,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原始投資金額返還時,轉換回新台幣資產時將可能產生低於投資本金之匯兌風險。

七、事件風險(Event Risk):如遇發行機構發生重大事件,有可能導致債券評等下降。

八、國家風險(Country Risk):本債券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如發生戰亂等不可抗力之事件將導致委託人損失。

九、交割風險(Settlement Risk):本債券之發行或保證機構之註冊國或所連結標的之交易所或款券交割清算機構所在地,如遇緊急特殊情形、市場變動因素或逢例假日而改變交割規定,將導致暫時無法交割或交割延誤。

十、再投資風險(Reinvestment risk):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委託人將產生再投資風險。

十一、受連結標的影響之風險(Sub-effect of Underlying Risk):所連結之標的如遇特殊因素而須更換,計算價格的代理人將有權依誠信原則挑選適當的標的代替。

十二、通貨膨脹風險(Inflation Risk):通貨膨脹將導致債券的實質收益下降。

十三、發行機構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風險(Call risk):發行機構若行使提前買回債券權利,將縮短預期的投資期限。

十四、本金轉換風險:連動債券依商品設計或條件不同,可能發生投資本金依約定轉換成連結標的有價證券之情事者,則委託人處分有價證券之損益應自行承擔。

十五、美國境內人民或美國公民不得申購此產品。依據荷蘭、瑞士、英國以及日本標準銷售規範。

財富管理
辦法

 

商品複雜度

Level 1 (雙貨幣 DCN)

適合申購
客戶

保守型 穩健型 均衡型 成長型 積極型